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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相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作,并取得良好反响。现将中心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成立于20152月,为省文物局所属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部、总工办、有机质文物保护部、无机质文物保护部和分析检测部五个科室。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文物修复的研究、技术推广、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工作。
    一、党建工作
    自中心党支部成立以来,坚持打造学习型政党。始终把加强理论学习放在首要位置,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不断完善落实学习制度,抓实抓好党内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同时,注重加强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民主工作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及民主决策。
   二、财务管理
    中心成立以来,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参照省文物局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并及时补充完善;落实年度预算、决算编制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抓好中心自身财务管理和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落实资产专项审计、省审计厅等专项审计工作;严格按政府采购办法和规定程序进行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采购。
   三、人才培养
    中心成立以来,多次派员参加“新材料在文物保护修复中的研究与利用研修班”等培训班及学术会议;多次派员到漆木器、金属器、砖石器、彩绘陶器保护等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进行考察学习。锻炼培养了一支涵盖文物保护技术、文物修复、考古、物理、美术、材料学等多学科背景的的文物保护修复人才队伍。
    四、项目实施
    中心成立以来,开展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调研,并编制调研报告;参与编制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十三五”规划;统筹开展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及预防性保护方案的编制和相关项目的实施;积极推进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网络体系建设。三年来,在省文物局领导下,整合全省文物保护力量,通过自主实施、多方合作、招标委托等多种方式管理、监督、实施青铜、铁器、书画、古籍、漆木器、石质等各类质地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及预防性保护项目70多个。其中沂源金属修复、沂南纺织品修复、沂南棺木修复、潍坊寒亭金属、青岛书画修复、平阴书画修复、定陶书画修复、德州陶瓷修复复制和菏泽古船出土文物等中心自主实施已结项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受到与会国内文物保护专家一致好评。目前中心正在实施、鄄城凤凰古船、莒县金属、日照金属、寒亭书画、日照海曲漆木器等保护修复项目。
    五、实验室建设
    分析测试仪器在文物信息提取、科学研究、科学保护修复方面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中心不断加强分析测试设备等硬件建设,现已政采购置傅里叶红外显微光谱仪、扫描电镜能谱仪、X-射线衍射仪、X射线探伤及CR系统、激光拉曼光谱仪、LIBS光谱仪、便携式XRF、激光清洗机等一批文物保护专业装备,投资额超1500万元,极大的加强了我省文物科技保护科研水平。目前省修复中心正按照“国内一流、区域领先”的发展理念,在“山东省文物保护科研修复工场”筹建建设高标准的文物保护科技实验室和文物修复室。
   六、科研成果
    中心坚持以科研为导向实施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科研力度,努力促进多出成果,多出人才。现已编辑出版《山东省可移动文物保存现状调研及保护对策研究》,《沂南纺织品保护修复报告》已交付出版社,另外成立以来中心职工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大部分保护修复报告正在整理编辑中。
    七、其他情况介绍
    目前,虽然中心面临着专业人员不足、工作场地受限,业务压力大等问题,但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随着科研修复工厂建成、人员配备到位,相关问题将会逐步解决。建议在省级文物保护经费中设立可移动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以支持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今后,中心将继续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及十九大相关会议精神,在各级领导支持带领下,严格落实“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新要求,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十三五规划,坚持以项目实施为载体,加快全省文物保护修复硬件建设、人才培养及技术推广交流,推进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网路体系建设,做好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相关工作,实现文化强省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