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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丈八佛
作者:管理员 | 来源:省修复中心 | 发布时间:2018-07-16


    20161227日,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邀请相关专家在博兴召开“博兴丈八佛及馆藏石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验收会。

    丈八佛位于博兴县湖滨镇丈八佛村北,雕凿于东魏天平元年(534年),为一青石圆雕造像,通高7.1米、像高5.6米。高肉髻、面方圆。着褒衣博带式袈裟,内着僧祗支,胸前结带。双手作施无畏与愿印,赤足立于覆莲座上。莲座上刻力士、博山炉、迦娄罗、供养人等,还刻有文字,现已漫漶不清。丈八佛是我国平原地区发现的北朝时期单体圆雕石造像中最大且保存比较完整的一件,造像雕造精美、造型生动、线条流畅,是一件不可多得的佛教艺术珍品,2013年,国务院公布其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丈八佛表面存在风化、溶蚀、石片剥落、人为污损等病害,亟需保护,2013年初,县文物部门委托南京博物院制作了《丈八佛保护修复方案》,同年得到国家文物局的审批。



修补作色施工

表面封护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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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八佛保护修复后



    博兴县博物馆藏三级以上石刻文物近百件,这些文物中以佛教造像为主,另外还有部分石刻、碑刻等,多年来由于经费紧张,这些文物一直未进行过保护,并且出现了风化、彩绘脱落等现象,严重危害了文物的安全。2012年底,聘请南京博物院专家进行调研,通过调查,发现1件一级文物“一佛二菩萨造像碑”及28件珍贵石质文物(其中二级2件、三级21件)存在不同程度的风化、溶蚀、断裂等症状,亟待采取保护措施,鉴于此,博兴县博物馆同南京博物院制作了《馆藏石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一佛二菩萨造像碑保护方案》,2013年,国家局对所报方案进行了批复。

    2015年,博兴博物馆和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签署了协议,委托其对丈八佛及馆藏石质文物进行保护修复,整个工程于20161223日结束,27日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参加验收的专家有国家乡土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重点科研基地主任由少平,山东海岱文化遗产保护咨询服务中心主任、研究馆员李传荣,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院长、教授方辉,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书记、研究馆员刘延常,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馆员张振国。专家们考察了保护修复现场,查阅了档案资料,并听取了汇报,经质询讨论后,认为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复意见,较好完成了博兴丈八佛及馆藏29件石质文物的保护修复工作;项目管理规范、档案完整、资料齐全;严格依照方案确定的技术路线进行保护修复工作,操作工艺合理,选用材料适当,保护修复效果良好,达到预期目标,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同时专家还建议加强后期跟踪监测工作。

    参加验收的还有省文物局博物馆处副处长荣瑞峰,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主任王传昌,滨州市文物局局长高晓勇,博兴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刘翠艳等。